導讀:一個廳級官員,受賄1000多萬元,挖空心思幫助礦老闆竊取國有鐵礦,造成國家財產損失18.9億餘元;一個礦老闆,金錢、玉石開道,“搞定”一個副省長、一個副廳長、一個副市長,聚斂億萬身家,兩度登上富豪排行榜。昨日開庭審理的安徽省國土廳原巡視員楊先靜貪腐案,揭開了這起數額驚人的礦產腐敗案的黑幕。    新華社電(記者 劉美子 徐海濤)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正廳級巡視員楊先靜任職期間因涉嫌濫用職權致18.9億元國有資產流失、受賄1600餘萬元錢財一案,昨日上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受賄官員“吃裡扒外”
  地處大別山北麓的安徽霍邱縣,擁有全國第五、華東第一的豐富鐵礦資源,但自2002年開發鐵礦以來,卻爆發多起涉礦腐敗案,該縣至今仍為國家級貧困縣,財政入不敷出。在蚌埠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的安徽省國土廳原巡視員楊先靜貪腐案,首次系統披露了“霍邱鐵礦之亂”。
  蚌埠市檢察院指控,曾擔任安徽省國土廳副廳長、正廳級巡視員的楊先靜,涉嫌收受、索取巨額賄賂,在霍邱縣3座鐵礦的礦業權分立、出讓、轉讓中濫用職權,導致國家財產損失18.9億餘元。
  驅動楊先靜“濫用職權”的是安徽大昌礦業公司董事長吉立昌,這個來自河北的礦老闆,先後四次給楊先靜送去人民幣1001萬元、美元0.2萬元,雙方結下緊密的“權錢合作”關係。
  2007年,大昌公司的霍邱環山鐵礦部分探礦權已轉為採礦權,按規定,餘下礦區探礦權應註銷收歸國有。但楊先靜“力排眾議”,開會“拍板”決定大昌公司繼續擁有4.88平方公里探礦權,吉立昌之後將其轉賣,非法獲利2億多元。
  2010年,楊先靜違規批准,將按國家規定必須招標、拍賣或掛牌的範橋鐵礦探礦權,作價1.5億元“直接轉讓”給大昌礦業控股49%的首礦大昌公司,而其實際價值為8.1億元。
  為了給吉立昌牟利,楊先靜可謂挖空心思,不惜鋌而走險。2011年,安徽省國土廳廳長辦公會研究,掛牌出讓霍邱周集鐵礦探礦權,楊先靜竟然會後擅自更改決定,加入只有首礦大昌公司一家符合的準入條件,公告後輿論大嘩,不得不暫停掛牌。
  但楊先靜並不死心,竟然更改廳長辦公會決定,多方活動重新掛牌,並再次設置有利於首礦大昌的準入條件,使該公司最終以5.1億元的超低價格,獲得價值16.9億元的探礦權。
  吉立昌竊取國有鐵礦“無往而不利”,其背後除楊先靜,還有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與原六安市副市長、霍邱縣委書記權俊良的“鼎力相助”。倪發科多次收受吉立昌價值數百萬元的和田玉,幫其低價購買鐵礦探礦權。權俊良受賄後則幫助吉立昌的企業拆藉資金、拆房修路,甚至試圖從縣財政中拿出6億元“超常規獎勵”,支持大昌公司上馬新項目。
  礦老闆非法獲利成“安徽礦王”
  公務人員理應是國有礦產的守護者,但受賄後的倪發科、楊先靜、權俊良卻集體“吃裡扒外”,使礦老闆吉立昌成為霍邱鐵礦開發的最大非法獲利者。其兩度入選“胡潤百富榜”,2010年以15億元身家成為全國排名第28位的礦產富豪、“安徽礦王”。
  經調查,2003年至2012年間,楊先靜先後多次向吉立昌等十八人收受或索取財物,共計人民幣1654.8186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0.2萬元。2012年下半年,已退休的楊先靜利用其曾任領導的便利條件,違規追加土地計劃指標,幫開發商辦理建設用地審批,並收受賄賂30萬元,後將該筆錢財轉交他人保管。
  楊先靜對指控罪行供認不諱,當庭表示認罪服法。楊先靜供述,自己是在退休前後產生了心理失衡,私欲膨脹,加上為了給女兒在北京買房,於是開始利用其手中權力實施斂財。
  據楊交代,其所收受的賄賂中1000萬元用於購買理財產品,350萬元用於為女兒在北京購房,剩餘部分用於個人消費。後因其原下屬、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礦管處和規劃處處長孔繁茂被查,害怕受到牽連,將所受賄賂中的1000餘萬元錢財退還行賄人。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楊先靜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於被告人在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贓,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院未當庭宣判。
(原標題:安徽國土廳官員致19億國資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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